招聘政策
1.学历学位要求:博士研究生(特殊说明除外);
2.年龄要求:一般教师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,副教授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,教授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;
3.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、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;
4.外省市社会人员(非应届生、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)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,计算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31日)。
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
请以附件形式在系统中上传简历一份(含个人近照和学术成果等)
应聘条件
研究方向: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、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、电工理论与新技术、电机与电器、传感检测与控制技术、船舶自动化。
附加文档
上传附件要求.doc